问题已解决
您好,咨询社保个税问题。员工在A公司交社保,A公司经营困难只交社保不发工资了,B公司每月发2K兼职工资,请问下,B公司个税怎么申报合适?作为员工个人 应该注册个体户用于收取兼职工资吗?(毕竟劳务报酬税率过高,个体户税率低得多)。还是说金额不大,又不是长期收取,可以忽略B公司无票支出的风险。谢谢



B 公司个税申报方式:B 公司应按 “劳务报酬所得” 为员工代扣代缴个税。每月收入 2000 元,减除 800 元费用后,按 20% 税率预扣预缴,即每月预扣个税(2000-800)×20%=240 元。年度终了后,员工再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员工注册个体户是否合适:不合适。注册个体户有运营成本和责任风险,且该行为若缺乏合理商业实质,可能被认定为避税,面临税务风险。
B 公司无票支出风险:B 公司不能忽略无票支出风险。虽金额不大,但不符合 “小额零星业务” 规定时,支出无法税前扣除。应要求员工提供发票,若无法提供,需做好合同、工作记录等内部凭证管理,降低税务风险。
06/16 08:47

不懂就问好学生 

06/16 08:52
感谢及时回复。B公司考虑每月预缴个税比较麻烦,想让员工自己注册个体户开票的话,请问下您说的注册个体户有责任风险,这个责任风险是什么?如果员工计划长期有兼职收入,算是合理的商业实质吧,是否可行。谢谢

朴老师 

06/16 08:53
同学你好
这个得按月报税的

不懂就问好学生 

06/16 08:55
是的,个体户可以是小规模吧,按季度确认收入报税,整体税负肯定比劳务报酬低吧

朴老师 

06/16 08:56
同学你好
是的
可以是小规模
一般都是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