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下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公司本月实际扣除我的税为99.4,但个税APP里显示只有34.93,在工资条中,会计把我的工资拆分为对公和现金两部分,实际也是分为两笔转账转到银行卡的,对公的部分是公司账户转的,现金部分是会计银行卡转的。个税APP里也只显示对公的部分,没有显示现金部分。询问公司会计,得到的答复是剩下未申报的年底统一申报。请问这种做法合规吗,如果年前离职,这部分未申报的税款怎么处理。



这种做法不合规,工资应合并计税申报。若年前离职,公司需补报未申报的现金部分个税,补缴税款、滞纳金 ;你可要求公司处理,或向税务局举报,也可主动配合税务补报,避免影响自身纳税信用 。
06/17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