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关于2025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制定通知,第六条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的企业间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如果是母公司租厂房给子公司,开具的房租发票,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加计?



关键依据:看该业务是否属于通知中 “总分支机构间、同一控制下企业间应税交易”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其房租交易属于此类关联交易。
结论:子公司取得母公司开具的房租发票,对应的进项税额 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因符合通知第六条限制情形 。
06/18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