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还是有疑问,但是追问不了,佛山现在10个员工是帮上海分公司做事的,劳动关系在佛山,社保和个税也在佛山申报的,上海可以跟佛山签一份内部费用分摊协议,这10个员工的工资及社保由上海分公司划转给佛山,由佛山分公司代收代付吗?如果劳动关系,社保个税申报都在佛山,计提在上海,税务上会不会有问题?

Nancy| 提问时间:06/18 17:10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不行的,要开发票,相当于给上海公司提供服务。
06/18 17:11
Nancy
06/18 17:20
可以这样吗,不是虚增收入了
Nancy
06/18 17:21
而且目前佛山没有主营成本
宋生老师
06/18 17:22
你好,这个跨省的,正常是要确认收入的。
Nancy
06/18 17:23
却有收入费用的话,税务会不会不支持
宋生老师
06/18 17:23
你好,这个只能说风险是有,但是风险不大。
Nancy
06/18 17:23
跨省是有不一样的做法吗
Nancy
06/18 17:23
跨省是有不一样的做法吗
宋生老师
06/18 17:24
你好,是要视同销售了。要做收入。
Nancy
06/18 17:25
我们就是想要合法合规,所以想问问老师们,做代收代付能不能行
宋生老师
06/18 17:27
你好,这种有风险。老师只能这样说。
Nancy
06/18 17:30
好吧,谢谢
宋生老师
06/18 17:30
你好,不用客气的了。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