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公司为国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为主要投资方。现在国资局想要减资-要回当初投资的一套房产,请问1.该操作是否合理?2.需要依据增值额缴纳所得税吗?(国资局前几年每年都增加投资,计入资本公积。现在减少投资,是否可以减少资本公积?如果减少资本公积,就不用考虑所得税问题了)

红蕾| 提问时间:06/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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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1变更注册资本 减少注册资本 房屋过户, 你们是几个股东 2需要交增值税 没利润不交所得税 可以减少注册资本
06/20 16:11
红蕾
06/20 16:16
增加投资计入资本公积,减资是否可以减少资本公积?
红蕾
06/20 16:17
两个股东,另外一个是充实社保资金无偿拨给省财欣公司
郭老师
06/20 16:18
不能 不可直接退回‌:资本公积属于公司独立财产,是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股东无权随意取回。直接退还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或违反《公司法》。‌‌ 主要来源于资本溢价、捐赠收入等,用于公司运营或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法》第168条,资本公积可依法定程序转增股本,但不得直接返还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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