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被替换的部分,是不是做如下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700 借:累计折旧 200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 贷:固定资产 1000 处置发生的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贷:银行存款 20 被替换部分的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2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 最后,把固定资产清理结转到当期损益: 借:营业外支出 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600 是不是这样呢? 另外,处置收入,是不是要缴增值税呢? 假如是生产用的机器设备,且已抵扣过进项税,那么,处置收入是按13%的税率计算吧?



改良是把固定资产清理替换为在建工程,不是固定资产清理
06/23 15:31

ccccjf 

06/23 15:53
老师,按照你的说法,计入在建工程,那等于是把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转入了在建工程(计入改造后的固定资产成本),同时,也把被替换部分的收入,冲减在建工程(计入改造后的固定资产成本)。。。
你说说法,依据何在?似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啊。。。
你确定吗?把氵去彳聿依据写出来。不要误导我啊

家权老师 

06/23 15:57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时,被替换的部分零件就不再属于这个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因为要加入新换入的原件的成本,原来的成本价值已经丧失,所以应该从原价值中减去。是要扣除掉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一般是用账面原值—折旧额,折旧额按照比例来进行计算。要计算出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账面价值=账面原值—该部分的累计折旧。
你可以看注会固定资产一章,关于固定资产改良的相关内容

ccccjf 

06/23 16:01
按照固定资产准则,第二十四条,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第二十三条,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ccccjf 

06/23 16:04
那你为什么说把被替换部分计入在建工程啊?准则规定是要把被替换部分终止确认为固定资产(也就是说,不能计入在建工程),并计入当期损益的。

家权老师 

06/23 16:07
固定资产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如下:
固定资产处置处理原则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时,
这个是适用于出售、转让、报废,不是改良资产

ccccjf 

06/23 16:10
被替换部分,不是要处置吗?
另外,被替换部分处置收入,是否要交增值税?

家权老师 

06/23 16:12
那个替换的部分冲减在建工程,计算交增值税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