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公司与物流公司结算运费,前期结算300万,物流公司开票300万,我公司报销运费300万,付款300万,后发现给物流公司多报销多支付250万,针对这250万: 1)其中200万,在后期我公司与物流公司结算的运费中进行核减,例如我公司后期发生运费220万,物流公司仅开具20万发票,我公司报销运费20万,付款20万 我公司入账:借,运费20万,贷,应付20万 2)剩下的50万,从我们集团总公司与该供应商账面中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集团公司入账:借,其他应付款50万(供应商),贷,其他应付款50万(我公司) 我公司入账:借,其他应收款50万(集团公司),贷,运费50万 麻烦老师看一下以上账务处理是否正确?另外从集团公司扣除的50万我公司核减了运费,是否需要供应商开具红票进行支撑?



账务处理分析
200 万核减:原处理未追溯调整前期多计运费差错,不规范。应先通过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跨期)或冲减当期成本,再按实际后期结算处理 。
50 万扣除:未清晰体现债权转移,需先确认对物流公司债权,再通过三方抵账调整,直接冲运费逻辑不完整 。
红票需求
多支付的 250 万若因发票多开(业务与发票金额不符 ),需供应商开红票冲减多计部分,作为账务调整和税务合规依据 。
06/25 10:39
夜雾 

06/25 20:19
是需要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及红票支撑账务处理对吗?

朴老师 

06/25 20:26
同学你好
对的,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