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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主要业务收入为劳务费,开给客户发票内容为企业管理服务-城区绿化养护劳务费。税率为6%,请问我们这样开具内容是否符合规定?例如,我单位开具发票内容100万,但实际发生劳务费为50万 收支不配比,但有关劳务的附属费用较多,比如劳保费等,请问这样处理有无不妥之处?谢谢解答

DL151887217| 提问时间:06/2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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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发票开具:若实际是绿化养护,税目应选 “生活服务 - 其他生活服务”,当前 “企业管理服务” 易因业务实质不符,有税目错用风险 。 收支与税务:增值税按规缴、进项抵扣合规,且能合理解释 “附属费用多”(如劳保费等真实、与经营相关 ),一般不违规;但需留存合同、费用凭证等,证明成本真实
06/25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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