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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考的哪张知识点 税务师法律科目

m80258768| 提问时间:06/2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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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这是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里买卖合同中从给付义务的考点,聚焦 “交付品质鉴定书” 这类辅助主义务(交付玉饰 )的从义务,考查其性质(如是否为从给付义务 )及未履行时的法律效果(能否拒付货款、解除合同等 ) 。
06/25 14:34
m80258768
06/25 16:42
什么是次给付义务 这两个确实分不清
朴老师
06/25 16:43
次给付义务是因主给付义务履行过程中违约或合同变更而派生的辅助性义务,用于救济或补充主给付义务,具从属性。 与主给付义务的核心区别: 主给付义务:合同约定的基本义务(如买卖中交货、付款),决定合同类型; 次给付义务:因违约(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变更产生(如补交货),起补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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