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有个人给公司提供劳务,公司支付了300元,对方不提供发票。这种情况可以没有发票就入账和税前扣除吗?还是说必须让对方开具发票才行?如果实在没有发票,该怎么入账



可以打收据,记载身份证号,支付的事由就可以税前扣除
06/30 14:20

80306323 

06/30 14:31
老师,如图所示,帮忙再指导一下

家权老师 

06/30 14:32
准确说是:一个月向一个自然人仅仅一次500块以下的向个人零星采购未取得发票,可以凭载明身份证号的收据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80306323 

06/30 14:53
老师,这种个人出的收据上需要盖什么章吗?

家权老师 

06/30 14:54
不需要盖章的,就是那个人的签名

80306323 

06/30 15:00
老师,帮忙再指导一下

家权老师 

06/30 15:02
那个没到起征点800,不需要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