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想咨询个问题,现在有一个外资企业A和内资企业B,在中国成立了一家非上市公司C,约定A公司持股26%,B公司持股74%,截至4月A未实缴,B公司部分实缴,经资产评估单位评估被转让公司C净资产评估金额是7800万,现在B公司要收购A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成本。 方案一:那现在即使外资企业没有实缴,但是因为不动产占总资产比例过高,最好也是要按照评估报告的净资产评估金额进行转股,也就是核定的外资持股转让金额大概在2000万,那股权转让要交的企税大概就是(7800*0.26-股权取得成本0-合理税费)*10%=202.8万左右 方案二:要是让外资公司实缴以后 在做转股 是不是合适一点 实缴以后净资产份额在10800万,转股的税(10800*0.26-股权取得成本3000-合理税费)*0.1=0 老师,上述这两个方案的计算是不是对的



方案一计算思路基本合理,但需注意税率适用前提(无更优税收协定);方案二计算思路成立的前提是 A 公司实缴金额确为 3000 万,若实缴金额准确,则计算合理。两者核心差异在于股权取得成本的确认及实缴与否对净资产的影响,需结合实际情况验证细节(如成本金额、税率适用)。
07/04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