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能帮忙详细讲解一下什么叫行政复议前置吗,谢谢,朴老师,邹老师,东老师不要接手,谢谢



同学,你好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必须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经过行政复议以后,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你还可以参考,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三)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对前款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07/09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