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我想咨询关于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问题,我们公司有新建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是取得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的,这个是否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条件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 的通知》(财税〔2008〕116 号)规定,太阳能发电新建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优惠的条件之一是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取得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通常符合 “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的条件。
07/16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