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吸收合并后 利润(未分配利润)购买方支付了给原公司股东 那购买方资产负债表还需要合并这笔比未分配利润吗



吸收合并后,购买方支付原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表无需再合并该笔未分配利润 。
因吸收合并完成后,被合并企业法人资格消失,支付行为是权益交易,已将对应未分配利润 “转移” 给原股东,购买方按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入账,该笔未分配利润不再纳入合并范围,账务体现为支付对价(如银行存款减少等 ),不影响自身未分配利润列报
07/17 09:39

gongqiyan 

07/17 09:43
被合并方可以不在吸收合并前进行利润分配吗

朴老师 

07/17 09:44
同学你好
这个不可以

gongqiyan 

07/17 09:56
还是不太了解 吸收合并后原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应该怎么处理呀 具体的

朴老师 

07/17 10:00
吸收合并后原公司未分配利润处理分情况:
同一控制:
丧失法人:用合并方资本公积(溢价)转 “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公积足则转,不足限转 )。
不丧失法人:被合并方自身保留,合并报表按权益法并表。
非同一控制:
丧失法人:按公允入账,不直接承接未分配利润,差额定商誉 / 营业外收入。
不丧失法人:被合并方自存,合并报表先调公允,再权益法并表。
税务影响(如转增资本涉税)另需单独处理 。

gongqiyan 

07/17 10:01
啥 看不懂

朴老师 

07/17 10:02
哪里看不懂?就是这样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