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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4S店销售汽车的同时提供的上牌服务,属于混合销售吗?上牌服务按什么税率计算增值税?



同学你好
汽车 4S 店销售汽车的同时提供的上牌服务,属于混合销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汽车 4S 店销售汽车是销售货物行为,提供上牌服务属于提供服务,二者基于同一项销售行为,符合混合销售的定义。
对于上牌服务的增值税税率,由于汽车 4S 店属于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单位,其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法》规定,销售货物的税率为 13%。因此,4S 店销售汽车同时提供的上牌服务,应按 13% 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07/17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