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向自然人股东王某借款1000万元,并支付全年利息50万元计入财务费用。已知王某对企业的权益性投资400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4%。企业无法提供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资料,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向股东王某借款利息扣除受 “债资比 2:1” 和 “利率 4%” 双重限制:
允许扣除的借款本金上限 = 400×2=800 万元;
可扣除利息 = 800×4%=32 万元;
实际支付 50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50-32=18 万元。
07/30 17:08

84784990 

07/30 17:10
这个属于关联方吗?哪里看出

朴老师 

07/30 17:12
属于关联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的股东(包括自然人股东)属于企业的关联方。题目中王某是 “自然人股东”,直接持有企业权益性投资,符合关联方定义,因此该借款属于关联方借款,需受债资比等限制。

84784990 

07/30 17:14
非关联方要怎么看呢老师

朴老师 

07/30 17:20
非关联方正常计算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