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发包方直接支付给三方实际施工单位,未经承包方情况下怎么处理,有什么相关政策更好的支持操作?



发包方未经承包方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单位,处理方式及政策依据如下:
若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如发包人直接管理、结算),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一)》第 24 条,实际施工人可主张折价补偿,承包方不再就该部分主张工程款。
未形成事实关系,依第 43 条,实际施工人可起诉发包人,法院查明发包人欠付承包方款项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
承包方可依合同追责:若合同禁止发包方直接支付,承包方可拒认该付款,要求发包方按约支付。
核心政策依据为《民法典》及上述司法解释,需结合是否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判定责任。
08/06 11:09

砥砺前行 

08/06 11:19
现在老师是这样的我们是发包方,给总承包方签订3000万多工程合同,现在给总承包实际兑付工程款为1000万多,然后剩余2000万的我们发包方直接给未经过发包方兑付给三方分包方并向我们了这个票,现在问题是我们跟总承包方及分包方第三方签个三方协议走总承包合同,还是总承包合同调整改成1000万,然后我们直接兑现三方分包方跟我们直接签订合同好呢
我们公司需要做土地增税汇算清缴工作所以这里有点麻烦不知道如何处

朴老师 

08/06 11:21
从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角度,建议签三方协议走原总承包合同,更优:
保持合同、支付、发票一致性,符合清算对 “合法有效凭证 + 实际发生” 的要求,减少税务质疑;
避免拆分合同导致成本核算混乱,便于开发成本归集,降低清算风险;
符合行业惯例,易被税务认可,沟通成本低。
若调整合同拆分金额,可能因合同与实际业务时间、逻辑不匹配,增加清算争议

砥砺前行 

08/06 11:36
但是老师对方总承包方不愿意走,而且他们意思必须工程款走他们账户在进行分包方进行支付。而且现在我们直接兑付给三方所有发票已经给我们开了,总承包不愿意签三方协议走整体总承包合同当中,您看这样能签三方协议相关支持的政策有的话他们可以签,老师麻烦帮我相关政策文件帮我推荐一下

朴老师 

08/06 11:40
建议签三方协议,政策依据主要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 年第 11 号),其中明确建筑企业可通过三方协议等方式,由第三方(分包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并开票,发包方凭票抵扣或作为土增税扣除凭证,符合 “四流一致” 要求,更利于土增税汇算清缴。
总承包方虽有顾虑,但三方协议能明确责任,合规性更强,可据此沟通推动签订。

砥砺前行 

08/06 11:50
那老师我们直接兑付给三方分包方兑付工程款并向我们公司开票,然后总承包和这个三方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并我们三方之间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证明总承包方同意有我们发包方支付这笔款项并票向给我们开票

朴老师 

08/06 11:52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砥砺前行 

08/06 11:57
老师对方这个政策不适用,只有内部公司才能行,是不是这样还有没有其他补充条件的

朴老师 

08/06 12:04
同学你好
这样就可以的

砥砺前行 

08/06 12:15
对方坚决反对,针对团内部其他纳税人(所称“第三方”),即我们公司下属分公司进行内部授权提供建筑服务,结算工程款、开具增值税发票、缴纳增值税情况

朴老师 

08/06 12:17
这个和总包协商吧,按协商好的结果来操作

砥砺前行 

08/06 12:32
好的老师,感谢您

朴老师 

08/06 12:32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砥砺前行 

08/06 15:33
老师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总承包方签订总价是3000多万,然实际支付1000万多,这样总承包的合同履约达不到一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或者总承包合同履行这块有没有具体一个要求完成达到多少之类的

朴老师 

08/06 15:35
同学你好
可以再签一个补充协议

砥砺前行 

08/06 16:20
这个中小微企业界定是什么老师

朴老师 

08/06 16:22
小微企业的话是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就属于

砥砺前行 

08/06 16:35
中企业也是这个跟小微一样吗

朴老师 

08/06 16:37
不是的,这个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