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下: 1、水利基金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这里的收入是否要与增值税申报表的销售额一致? 2、视同销售收入缴纳了增值税,是否也要缴纳水利基金? 3、我们企业是在同意省份其他市区设立营业所,产品由总厂调拨给分公司销售,这部分调拨,总厂有给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也缴纳了增值税;这部分调拨收入我们需要缴纳水利基金吗,我们总厂缴纳了,分公司是否不需要缴纳,或者换言之,分公司销售后取得了销售收入,也缴纳了对应的水利基金,总厂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缴纳?



问题 1:在内蒙古,水利基金计税依据是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与增值税申报表销售额无关。在其他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地区,通常应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不含税销售额一致。
问题 2:在内蒙古,视同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会增加水利基金计税依据,需缴纳水利基金。在其他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地区,视同销售收入应计入计税依据,需缴纳水利基金。
问题 3:在内蒙古,总厂和分公司应分别根据各自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算缴纳水利基金。在其他以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地区,若总厂调拨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需缴纳,分公司销售也应按收入缴纳,通常各自缴纳,互不影响。
08/12 15:47

m5781119366 

08/12 16:19
老师,我们调拨给分公司的这部分按照增值税的销售额缴纳了水利基金,我们虽然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实质上并未有任何收入流入公司。分公司在销售取得收入的时侯再次缴纳水利基金是不是会重复缴纳呢。

朴老师 

08/12 16:20
这个是自己缴纳自己的,不存在重复

m5781119366 

08/12 16:21
也就是说,不论是否有收入流入,只要开具发票,缴纳了增值税就要缴纳相应的水利基金,是这样吗老师。

朴老师 

08/12 16:26
对的
是这样的哦
只要是要交水利基金的计税收入就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