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前三个小问的依据在书上哪里,不知道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企业盈利,企业分红,个人分红上面的处理规定 税务师 不要小林老师



1.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及纳税调整
金额:甲公司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 900 万元。
依据出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在税务师考试教材《涉税服务实务》以及《税法二》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章节, 一般会讲解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 “先分后税” 的原则, 即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调整:合伙企业采取 “先分后税”,甲公司作为法人合伙人,分得的 900 万元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无其他特殊调整(无其他违规或差异事项时)。
2.甲公司股息红利是否免税
结论:不能享受免税待遇。
理由:企业所得税免税的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要求 “直接投资”,甲公司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投资上市公司,不符合 “直接投资” 条件。
依据出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相关规定,在税务师《税法二》教材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章节会有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3.乙个人所得及税目
所得:乙个人来自丙合伙企业的所得为 600 万元。
税目:适用 “经营所得” 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出处:主要依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 号 )等相关规定,在税务师《税法二》教材个人所得税的章节, 尤其是关于经营所得的内容部分会涉及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处理。
09/13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