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10+30-0.33-16.74-10+0.3×12-6)×20%-1.05=4.86(万元) 这个我从网上搜的,答案都不一样 老师:这一题的答案为什么不是66.96-16.74+3.6-6-10算出所得税再乘以税率?



计算逻辑差异源于应纳税所得额的构成:
正确公式是将收入(19+10+30)减去合理扣除项(0.33+16.74+10),加上可扣除的生计费(0.3×12)和基本减除费用(6),得到应纳税所得额后,按 20% 税率减 1.05 万速算扣除数,结果 4.86 万。
你的思路可能漏算了部分收入或扣除项调整,导致计算基础错误。
09/21 11:26

m76143866 

09/21 13:19
老师,这李先生 个税时,以前年度亏损不能抵减了?

朴老师 

09/21 13:20
是的,这个不能弥补亏损
企业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