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最后冲刺最后8套,第3套P48-49页,最后大题, 1.第78小题,2025年转让8年前的旧房产, 应交增值税为何抵扣8年前拿地时的进项税额? 2.第79小题,计算土增税,可扣除项目金额为何不减“取得土地支付的金额?” 3.本人总结的有关土增税不同情况下的计算项目 ,请老师审查确认指出不足之处,谢谢
你好第一个2016.4月营改增后差额计税这里是
10/27 06:55
暖暖老师 
10/27 06:56
第二是重置成本计算可付出金额,与取得成本无关
m568110066 
10/27 14:55
1.营改增后是差额计税公式:(全部含税价款+价外费 减 当期可扣地价款不含契税)÷(1+9%)×9% 这公式没问题吧?
2.代入数据:应交增值税= [ 10000-(6000+660)]÷(1+9%)×9% =275.78。
3.理论上这种和答案“先分离价税后差额”计算结果一样吧,因都是营改增后拿
地、建筑的,增税率不应该都是9%吗? 为何题干拿地660/6000=11%?
4.下表哪里有误?
暖暖老师 
10/27 14:56
你前边说的是对的这个,土地这个只是地价款+契税
m568110066 
10/27 15:11
暧暧老师您好,请问您是智能还是人工的?
1.您回答太简单了, 有些我看不懂哦“土地这个只是地价款+契税”是啥意思,没解释到我这个“660/6000=11%”为何不是9%的疑问哦, 就算地价款加了契税入去,那也是低于9%,不是高于吧?
2.这题,属于转让旧房吧, 怎么以重置成本方式计算,与取得土地无关?重置成本只是针对建造成本
而言吧,土增计算还是需减“取得土地支付税金”吧?
暖暖老师 
10/27 15:13
我们是人工,土地成本=购买价款+契税
11%是原来的不动产的税率,现在变为9%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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