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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驻华机构人员进口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组成计税价如何计算,麻烦举例金额解释

m2763_54268| 提问时间:11/0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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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组成计税价格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1 -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 × 消费税税率​ 假设外国驻华机构进口一辆小汽车自用, 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130万元, 进口环节关税税率25%,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40%按这个 130×25%等于关税 130+130×25%)/(1-40%)*40%
11/01 10:45
m2763_54268
11/01 10:50
分母为什么不是1-40%-10%
郭老师
11/01 10:57
10%是哪里来的? 因为消费税的税率是40%
m2763_54268
11/01 12:50
外国驻华机构人员进口超豪华小汽车自用,然后进口环节一并加征10%(零售环节),不是有一条相关规定么?我想着组成计税价是不是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除以1-40%-10%?然后去算消费税
郭老师
11/01 13:03
不用额外再计算的10% 他不分开的情况下就是40%已经包含了
m2763_54268
11/02 00:19
老师我没懂您的意思?什么叫不分开情况下?
郭老师
11/02 07:42
统一加征10%消费税 这个就是去消费税税率 不是40%加10%的意思 你说的10%就是税率了 假设去上面的题目40%改成10% 那公式就是130+130×25%)/(1-10%)*10% 就是这么计算了 不是在10%上再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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