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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1月份股东分红当月发放,因我不懂这方面规定,财务让我当月就申报这笔分红的个税,所以我在1月份当月申报了这笔分红的个人所得税。现在2025年11月18日了,税务所告知我们,1月份的分红的个税,应该申报在2月份,属于错误申报,让我们调整报表,补缴滞纳金。请问我该怎么办?滞纳金能免交吗?即使是提前申报了,我们也把这笔个税全部交了。能不能申请豁免呢?

m207056088| 提问时间:11/1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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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号,这个滞纳金是系统计算的,豁免不了的
11/18 09:33
m207056088
11/18 10:03
我该怎么办
暖暖老师
11/18 10:06
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缴纳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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