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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用加记抵减
您好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2019 10/08 20:45
84785006 
2019 10/08 20:52
那就是生产人企业也可以加计抵扣吗,不管什么生产企业
bamboo老师 
2019 10/08 20:54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
84785006 
2019 10/08 20:55
那加计10%,是不是进项税额抵扣好了还可以进项再抵扣10%
bamboo老师 
2019 10/08 20:56
加计10%,是进项税额抵扣好了还可以进项再抵扣10%
比如进项本来100 可以抵扣110
84785006 
2019 10/08 21:20
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的的比重的50%什么意思
bamboo老师 
2019 10/08 21:24
就是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单位所有销售额的50%
84785006 
2019 10/08 21:47
哦,明白了
bamboo老师 
2019 10/08 21:49
嗯嗯 欢迎有疑问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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