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我想问一下 在会计实务里面 委托代销商品 对于委托方而言 发出商品 借记发出商品 贷记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确认销项税和应收账款 投。同事结转成本 付手续费时 入销售费用确认进项税 冲减应收账款 对于受托放而言 手续费确认其主营或是其他业务收入 对吧 但是在经济法里 老师说 发出商品视同销售吗 是把发出的所有商品 在最开始就全部确认收入吗 这里面有点乱

84784990| 提问时间:2020 02/17 10:0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以上八点就是视同销售情况。
2020 02/17 10:06
84784990
2020 02/17 10:11
我问得是 在销售环节 实务和经济法里有区别吗 实物里收到多少代销清单 确认多少收入 那经济法里是发出就全部确认收入吗
朴老师
2020 02/17 10:12
是的,经济法里是要确认收入的
84784990
2020 02/17 10:13
他俩有区别对吗 实务里是什么时候卖出去确认部分收入
朴老师
2020 02/17 10:19
就是税法和会计上是不一样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