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去年公司通过韩国一家猎聘公司招入了一个韩国籍员工,当时支付了5220美金服务费,还代扣代缴了增值税、附加税及所得税,增值税的凭完税凭证已经抵税了。请问所得税的可以税前扣除吗?

84785003| 提问时间:2021 03/1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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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这个所得税是无法税前扣除的。 因为本身是个人应该承担的  税费  
2021 03/16 10:47
84785003
2021 03/16 10:56
您的意思是说是我们公司应该承担的吗?外国公司在中国取得收入不是他们交税的吗
meizi老师
2021 03/16 10:59
你好      这个本身 是 个人承担的。 你们要支付费用的时候扣除  税费部分 。 你如果没有扣  就是你们公司来做营业外支出了  
84785003
2021 03/16 11:32
哦,当时是先支付后面才补报税的,所以没方法扣了。之前缴所得税的时候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存 了,没有计提,现在还需补计提吗
meizi老师
2021 03/16 11:34
你好   你直接做 “借营业外支出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这样汇算调整  
84785003
2021 03/16 11:50
老师,扣税是在去年扣的, 跨年了需要入以前年度损益科目 吗,还是可以直接就借:营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呢?
meizi老师
2021 03/16 12:07
你好       是的  。如果是现在才确定公司承担 直接走 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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