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委托加的产品收回后连续生产的,交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那如果连续生产后再销售,交的消费税怎么做分录?
你好,继续生产的,计入借方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借方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2021 04/10 21:02
84784985 
2021 04/10 21:14
讲题目的老师说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质直接用于销售的,交的消费税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邹老师 
2021 04/10 21:17
你好,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质直接用于销售的,销售环节的消费税是
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消费税
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
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计入 应交税费—消费税借方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 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核算
注意不同环节消费税计入科目的区别
84784985 
2021 04/10 21:27
老师我还是不明白你说的: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 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核算
邹老师 
2021 04/10 21:28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的,计入 委托加工物资 科目核算
你好,这个是针对委托加工环节,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账务处理而言的

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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