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实操过程中,淘宝或者超市送的积分,以后购买可以抵扣货款,这样账上确认的收入就少了,积分走递延收益或者合同负债,但是开票还是按照实际卖的商品,比如我卖了1万的货,积分1万积分,折合100元,我给客户开票是1万,但是我账上确认9900的收入和100的递延收益,我报税是根据开票金额报税确认收入?还是根据我账上的金额确认收入,等年度汇算清缴再做纳税调整?


您好,您报税是根据开票金额报税,账务根据实际确认收入,这就是税会差异,如果本年那100也确认了收入,那年底就不用调利润,如果年底没有确认收入就需要调增利润
2021 07/23 13:14

84784967 

2021 07/23 13:23
那我的理解是,只针对这个问题增值税的确认收入主要依据就是开票金额,平常月度我根据开票金额报税和申报增值税,申报企业收入根据账上的收入,报报表和预缴所得税,如果等明年汇算清缴之前100还未确认收入,我就需要纳税调增?
艾昵老师 

2021 07/23 13:30
您好,是的,您理解的没错

84784967 

2021 07/23 13:34
实操过程中,必须这样做么?如果趋同于税法,账务处理行么?积分不做账,不走递延收益,行么?
艾昵老师 

2021 07/23 13:59
也可以,调整很麻烦,实际操作中一般都税会一致。然后再单独登记积分的台账,以便分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