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资料]甲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第一季度发生下列业务: (1)1月1日,核定行政部门备用金定额24000元,用现金支票支付。1月3 日,行政部门前来报销零星开支,共计18760元。 (2)1月12日,委托开户银行将存款180000元汇往北京某工商银行开立采购专户,2月6日,采购员交来采购原材料的发票两张,计174000元(其中增值税24000元) ,材料已验收入库。2月18日,接到开户银行通知,剩余的外埠存款6000元已转回开户银行账户。 (3)2月3日,销售商品收到买方转账支票一张,价款合计232000元(其中增值税32000元) (4)3月10日,从银行提取现金240000元,备发工资。 (5)3月31日,清查时发现库存现金溢余200元,原因待查。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24000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24000
贷,其他应收款24000
借,其他货币资金180000
贷,银行存款
借,原材料174000-24000
应交税费24000
银行存款6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180000
借,银行存款23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费3200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240000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00
2021 09/22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