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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2月库存烟丝(全部为外购)账户资料显示:月初库存50000元,本月购进200000元,月末库存66000元,减少部分全部为生产卷烟领用。本月生产销售乙类卷烟2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0000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乙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36%,150元箱。 要求: (1)计算销售卷烟消费税税额为多少元。(2)计算生产领用烟丝的金额为多少元。 (3)计算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额为多少元。 (4)计算本月实际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多少元。

84784967| 提问时间:2021 11/1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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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1、销售卷烟消费税税额=280000*36%+150*200=130800元 2、生产领用烟丝的金额=50000+200000-66000=184000元
2021 11/10 11:58
安娜老师
2021 11/10 11:59
3、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额=184000*30%=55200元 4、本月实际应纳消费税税额=130800-55200=75600元
84784967
2021 11/10 17:35
(1)为什么要150*200
安娜老师
2021 11/10 17:40
卷烟是复合征税,从价➕从量,其中从量部分按150元/标准箱计算,应该是150*20,万从新发你一遍: 1、销售卷烟消费税税额=280000*36%+150*20=103800元 2、生产领用烟丝的金额=50000+200000-66000=184000元 3、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税额=184000*30%=55200元 4、本月实际应纳消费税税额=103800-55200=48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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