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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视同销售有哪些?分别怎么算销售额



消费税视同销售的情况:
消费税相关政策没有明确提出视同销售的概念,根据修订后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按一般理解,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等,也应该纳税,既包括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的应视同销售的业务,也包括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规定的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而不作视同销售的情况。
2021 11/11 19:44

84784959 

2021 11/11 19:53
用于赠送的消费税怎么算?

易 老师 

2021 11/11 19:55
和增值一样都是平均售价确认

易 老师 

2021 11/11 19:55
换抵投三类是最高售价确认

84784959 

2021 11/11 20:15
假如有自产的同类商品是按自产的还是按平均售价

易 老师 

2021 11/11 20:23
一般都是平均售价,只有换取,抵债,投资三类用最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