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0万元,会计利润为1590万元。当年发生部分业务如下所示: (1)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0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50万元。 (2)销售费用含当年发生的广告支出1050万元。 (3)管理费用中含当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 (4)支付税收滞纳金2万元。 要求:(1)计算职工福利费税前可扣除金额; (2)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可扣除金额。 (3)计算业务招待费税前可扣除金额; (4)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您好 计算过程如下
福利费限额1000*0.14=140 调增10万元
广告费限额=6000*0.15=900 调增150万元
业务招待费限额1=6000*0.005=30 限额2=25*0.6=15 税前可扣除金额是15万元 调增10万元
税收滞纳金调增2万元
应纳税额=(1590+10+150+10+2)*0.25440.5
2021 12/09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