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甲企业为增值税- - 般纳税人,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 (1)2017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 -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7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本单位原材成本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 做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 100
贷:应付账款 74
贷:原材料 26
2021 12/28 17:31
2.甲企业为增值税- - 般纳税人,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发生的与无形资产有关业务如下: (1)2017年1月10日,甲企业开始自行研发- -项行政管理用非专利技术,截至2017年5月31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外单位协作费74万元,领用本单位原材成本2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已完成研究阶段。 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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