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农业合作社销售非成员产品免税吗,有什么政策

84785019| 提问时间:2022 02/0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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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好 看具体情况 比如销售疏菜也是免增值税的  
2022 02/07 13:06
84785019
2022 02/07 13:06
他不是我的社员,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吗
84785019
2022 02/07 13:07
是销售蔬菜
玲老师
2022 02/07 13:07
是的, 比如销售疏菜也是免增值税的  
84785019
2022 02/07 13:08
我看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881号文
玲老师
2022 02/07 13:09
你好  是有什么疑问吗  
84785019
2022 02/07 13:09
有一句话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销售本社成员自产的农产品才能免征增值税
84785019
2022 02/07 13:10
这个怎么理解呢,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是我收够了不是我的社员的蔬菜去销售,就不能享受这个免税政策
玲老师
2022 02/07 13:11
流通环节的 疏菜也是免增值税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二、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附件:蔬菜主要品种目录.doc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4785019
2022 02/07 13:12
您看一下这个
玲老师
2022 02/07 13:17
看我上面的发你的文件 符合这个也是免增值税的  
84785019
2022 02/07 13:20
哦,明白了,谢谢
玲老师
2022 02/07 13:26
 你好同学: 不客气,如果您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希望对我的回复及时给予评价。不清楚的还可以继续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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