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总公司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分公司位于湖北省咸宁市,为单独核算的企业。员工工资由总、分公司各自分别发放。 但,分公司4人的社保及医保都从总公司缴纳(因4人居住地均在武汉市,不愿转到咸宁市)。 请问:总、分公司的账怎么做?

84784998| 提问时间:2022 03/2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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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那就总公司交然后开发票给分公司,分公司给钱
2022 03/29 13:17
84784998
2022 03/29 13:40
假设社保与医保合计金额为6000元。总公司向分公司开发票,分公司付6000元。是吗?那开票项目名称是啥?那岂不是要交税了?平时双方挂其他应收、应付,一年合计开一次票。可以吗?
朴老师
2022 03/29 13:49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 你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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