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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一批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将其加工为A产品(非金银首饰的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800,000元,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6,000元,乙公司按税法规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50,000元。收回的A产品直接用于销售,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作分录

84785034| 提问时间:2022 05/2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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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000 贷:原材料 80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0000+50000=25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26000=276000 借:库存商品 800000+250000=105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50000
2022 05/26 10:12
84785034
2022 05/26 10:30
消费税呢
bamboo老师
2022 05/26 10:35
收回的A产品直接用于销售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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