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浙江宏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田实际成本核算,2020年10月份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1)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3)采购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4)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5)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
您可以先自己亲自动手的代入一下金额,以便您能更好的进行掌握理解。
2022 06/22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