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资料二:2021年7月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入账价值为600万元,预计可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摊销方法及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当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为1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为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费用化部分按照 75%加计扣除



你好同学,请问咨询什么问题
2022 08/18 16:49

84785000 

2022 08/18 16:50
无形资产账面价=600-30=570 计税基础=600-52.5=547.5 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2.5,所以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减22.5 可以这样理解吗?

小默老师 

2022 08/18 16:53
当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为100万元也是可以调减100*0.75=75万的

84785000 

2022 08/18 17:05
嗯,这个我知道,我是想问那个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是不是我那样做的

小默老师 

2022 08/18 17:07
嗯嗯,同学,是这样的

84785000 

2022 08/18 17:08
答案是直接用30×75%算出来的22.5
答案我看不懂

小默老师 

2022 08/18 17:10
30是会计折旧,加计扣除75%.所以调减30*75%

84785000 

2022 08/18 17:14
不是175%加计扣除吗

小默老师 

2022 08/18 17:16
账面的折旧加上75%的部分,共扣除原折旧的175%

84785000 

2022 08/18 17:22
还是不懂 我就按照我的方法做是对的吧

小默老师 

2022 08/18 17:39
你做的没问题,就是在在会计折旧扣除的基础上再多扣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