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盖了两个发票章,一个不清楚,又在旁边重新盖了一个,这样的发票可以抵扣吗?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的发票章盖得不清楚可以抵扣吗?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同时加盖新发票章和旧发票章,这样的可以抵扣吗?.

84784968| 提问时间:2017 06/21 19:3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国务院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按照上述规定,纳税人应该取得一次性加盖清晰可见的发票专用章的专用发票。
2017 06/21 19:42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