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发现上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的尚未生产领用的一批小麦发生损失。该批小麦的成本为18万元(其中包括支付给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的运费成本2万元,小麦和运费均已抵扣进项税额),其中因自然灾害致使该批小麦损失25%,其余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甲企业当月进项税转出金额为( )万元。 请问老师:这道题不太明白思路,2,答案是[(18-2)/(1-9%)×9%+2×9%]×(1-25%)=1.32(万元),为什么要1-9%??,3,为什么要1-25%

84785022| 提问时间:2022 11/30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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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酱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同学请稍后,老师正在计算
2022 11/30 00:30
泡泡酱老师
2022 11/30 00:35
(1)为什么要1-9% 是因为农产品算进项税额是用收购价款*9%,这一部分是直接冲销成本的,所以要用1-9% (2)为什么要1-25% 是因为自然灾害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其他事项的则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84785022
2022 11/30 16:03
老师,你回答的两个问题我已经明白。请问下次遇到类似的题目,思路怎么想,第一步先思考什么,。先考虑它是从农民手中购买小麦,是免税的。因发生损失,考虑要冲销成本。第二步呢。。是不是这样思考计算这道题呢?
泡泡酱老师
2022 11/30 16:05
遇到这种问题,首先把这批产品的进项税额是多少算出来,然后再看这批产品损失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果是自然灾害是不需要转出,但是是人为原因是需要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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