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1.某高校教授陈某取得收入如下: (1)1月从学校取得基本工资4000元,教授津贴5000元,因公出美取得差旅 费500元,提取并缴付“五险一金”1819元 (2)4月,因出版一部学术著作获得预付稿酬20000元,6月正式出版后又获 得稿酬30 000元。 (3)7月2日应邀到另一高校做一场学术报告,取得收人2000元。7月3日因 担任另一高校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取得答辩费4500元。 (4)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人1520元以及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利息收入 1200元。 (5)陈某每月的基本工资皆为4000元,教授津贴为5000元,他是独生子女, 父母皆去世,有一位80岁的祖父,但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 根据上述资料,试计算: (1月,陈某从学校取得的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陈某出版学术著作获得的稿酬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陈某的学术报告收入和答辩费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



1.预缴的个税=(4000+5000-1819-5000)*3%
2.稿酬的个税=(20000+30000)*80%*70%*20%
3.学术报告的个税=(2000+4500)*80%*20%
2022 12/02 10:38
m8128_87588 

2022 12/02 11:06
老师,还有两问,(4)8月,陈某取得的利息收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陈某在年终汇算清缴是填报了相关信息,计算其年度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
人。

税法老师 

2022 12/02 11:12
4.这里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利息收入个税=1200*20%
5.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000+5000-1819-5000)*12+(20000+30000)*80%*70%+(2000+4500)*80%-2000*12】*10-2520
m8128_87588 

2022 12/02 11:24
老师,为什么第五问最后*10呀?

税法老师 

2022 12/02 12:07
这里是按适用税率是按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