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自 2011 年 12 月 1 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这个是否说明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了,在进项税额中就不给抵扣了,本来按道理说,购进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进项税额符合条件是可以抵扣的?



您的说法是有误的,这里是可以全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
2022 12/23 19:30

m3993_71018 

2022 12/23 20:42
就是全额在应纳税额中抵扣,而不作为进项税额再重复抵扣一次,对吗

税法老师 

2022 12/23 20:45
是的。您这样理解也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