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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货物,有部分供应商是个人,没有发票开进来,但是要从对公户转给个人货款,这个该如何入账?税务是不认可这部分成本吗



对于公司采购货物,有部分供应商是个人,没有发票开进来,要从对公户转给个人货款,首先在出纳现金明细表中,可以记录转出金额,转出金额应收账款科目贷方,利润表类有形凭证可抵充,当收到供应商重发发票后,应把与转出金额相等的贷方调整到利润表中的有形凭证,把账户结余的借方调整到应付账款科目。
税务上,认定为个人所得税,要经过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果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需要把税务部门规定的代扣代缴凭证交到税务机关备案,还需要办理个税报表,同时需要在企业财务报表中有记录,形式包括无形凭证和有形凭证。
拓展知识:企业在采购货物或劳务时,如果采购的部分供应商是个人,供应商没有开具发票给企业,那么这部分成本企业无法直接获得税收优惠、不能减免个人所得税,也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因此应从财务会计分录上,尽量避免此类行为出现。
2023 01/27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