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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恋爱走向婚姻,婚房往往是双方心中的“定心锚”。可不少人在筹备婚事时,都会被同一个问题难住:婚前买的房,婚后想在房产证上加伴侣名字,到底要不要缴税?今天就带您仔细研究一下~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免征。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提示:“赠与”指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直接承担赡养义务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总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加名或更名,是不需要缴税的。
同时提醒您,请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夫妻财产约定书、原不动产权证书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
如果要转让这套刚加了名的房产,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转让夫妻加名的房产与正常二手房交易涉及税费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转让的购房时间应按“原房产证日期”计算(非夫妻加名后房产新证日期)。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三十六)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二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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