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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两处有工资,年收入总额没超12万(每月两处收入6000+2000),也没有设专项附加,为了每月还能交点个税(6000的预交税),现需汇算清缴吗

84784985| 提问时间:2023 01/2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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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根据您的情况,您的年终奖收入总额没有超过12万,也没有参加设定的专项附加扣除,所以您是不需要进行纳税汇算清缴的。 但是,每月的6000的工资可能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把每月的收入都给上缴税款,这样,就可以每月就缴纳一定比例的税款,不会到月底缴纳,从而减轻了负担,也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和金钱。 此外,汇算清缴还有一个优点,就是可以为纳税人所得税申报提供准确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以证明纳税人的所得税已经缴纳,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和精力,避免被税务部门加重税款金额。 拓展知识:汇算清缴是国家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种纳税服务,即通过综合纳税申报和缴纳,一次性缴清当期应纳税额及拖欠税款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违反税收法规行为应缴纳的税款,实现统一申报、统一缴纳,省去了重复申报、重新缴纳税款的麻烦和资金流动的困难。
2023 01/2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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