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每个月申报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表)》中的数据是根据每个月利润表的本月金额申报,还是本年累计金额申报?我公司只有一个投资者,投资者减除费用是填写累计的工资,还是当月的工资?

84784988| 提问时间:2017 09/01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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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8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好的,谢谢老师
2017 09/02 16:32
王雁鸣老师
2017 09/01 23:25
您好,一般是根据本年累计的金额申报的。减除费用一般是指的利润表时的费用,不是工资的。
84784988
2017 09/01 23:40
那请问填表时填表说明的这句话怎么理解:第6行“投资者减除费用”: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
王雁鸣老师
2017 09/01 23:48
您好,填写根据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费用,包括:(一)目前投资者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3500,填写实际经营期限(月份数)×3500;(二)符合财税〔2015〕126号文件规定的可税前扣除的支出金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 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税〔201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开展商业健康保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二、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三、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保监会研发并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待产品发布后,纳税人可按统一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按规定执行。   四、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平稳实施,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各省级财政、税务和保监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分别上报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联合上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审核备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保监会   2015年5月8日
王雁鸣老师
2017 09/02 16:40
您好,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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