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教各位老师:电信局销售设备并提供网络安装服务,其中设备占比70%,服务及耗材占比30%,应该怎样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果全部开具服务类发票可以吗?设备如果需要单独开设备的发票,服务开服务的发票,这个要分别签订设备合同,服务合同,还是只要在合同在分别列示即可?



根据《增值税收筹征管理办法》规定,当发生者提供货物、劳务混合销售时,应分别开具货物类发票和服务类发票。因此,电信局销售设备、提供网络安装服务时,应分别开具货物类发票和服务类发票。货物类发票应当开具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位价格及总价等信息;服务类发票应当开具服务的费用、税率及税额等信息。
另外,在销售设备、提供网络安装服务时,应分别签订货物合同及服务合同,也可以将货物及服务两者纳入同一合同内,但要将货物及服务分类清楚列示,方便纳税人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
拓展知识:
增值税发票,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在购买货物、接受服务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证明货物销售或服务提供及税款应纳情况的凭证。增值税发票的基本要素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单位名称、购买方名称、税率、含税金额等信息。
2023 02/01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