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转让一项无形资产(商标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 0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60 万元,全部款项已存入银行。该无形资产原购入价 800 万元,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为 10年,转让时已使用 5 年,采用直线法摊销。不考虑减值准备及其他相关税费。企业在转让该无形资产时确认的净收益为多少万元。相关的账务怎么处理

84784984| 02/03 16:35| 187人阅读
邹老师
新年好 企业在转让该无形资产时确认的净收益=1000万—(800万—800万*5/10) 借:银行存款 1060万 累计摊销 800万*5/10 贷:无形资产 8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万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 )
02/0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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