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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能混记吗?有什么区别

84784958| 提问时间:2023 02/04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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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不能混记,因为它们有着不同的性质。其他应付款是与供应商或服务商等账户相关的,这些账户要求企业根据以往对该账户进行的购买,提供付款。而应付职工薪酬则指企业按照预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分期向职工支付各种薪酬,如工资、奖金、补贴、福利等费用。 拓展知识: 其他应付款的结算方式多种多样,可带现金,也可转账、刷卡或其他方式支付;应付职工薪酬可以采用现金,转账和刷卡等方式支付,也可采用工资卡的方式支付。 应用案例:一家公司进行了一次采购活动,需要付款给供应商,这时就需要建立“其他应付款”科目,根据发生的采购交易记账;一家公司按月薪资发放职工薪酬,每月都会在财务系统中建立“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按月发放的薪资作相应的记账操作。
2023 02/0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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