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2×20年12月30日,甲公司因欠乙公司452万元的货款(含税)无法支付,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协议约定,甲公司以银行存款100万元以及一批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万元的产品抵偿债务的60%;剩余40%债务延期两年支付。乙公司将该应收款项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未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当日,该债权的公允价值为375万元,予以延期的债权债务的公允价值均为150万元。甲公司将该应付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甲、乙公司均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假设该项债务重组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均构成实质性修改。要求:分别做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账务处理



同学你好,请稍等我马上为你解答。
2023 03/29 10:52